前幾天走在路上,左邊大腿突然一陣癢,我都還沒反應過來,那不舒服的感覺就開始擴散蔓延到右腳,再持續進攻我的下側臀部,就像突如其來的昆蟲過境,一時間爬滿我的下半身,啃食著我的肌膚,雖不痛卻是搔癢難耐,顧不得淑女形象我當場開抓,可是隔著牛仔褲抓癢就跟隔靴搔癢一樣是浪累時間搔不到癢處,好在當時人在離家不遠的幾條街上,我於是瘋也似的開始拔腿狂奔,再多待個幾秒鐘可真要當眾脫褲子了。


了一世紀才到家,我一秒鐘也沒浪費趕緊查看,兩支赤條條的腿呈現不自然的粉紅色,宛如…宛如香腸,下一刻的動作完全不經過大腦,我的兩隻爪子狠狠的先抓個痛快再來想辦法。

 

荼毒之後我的兩腿就更不堪入目了,不過大家別擔心,我並沒有得了什麼怪病或不治之症,是因為氣溫低,空氣乾燥,加上我走路散發出來的熱氣,毛細孔大張,交互作用下皮膚就會奇癢無比,特別是走路常摩擦大腿部位受害最深,這症頭除了勤擦乳液我看也別無他法,傑克在換季時也有一樣的毛病,我們買了一罐號稱可以止癢一周見效的神奇身體乳,每天戰戰兢兢的叮嚀對方不要忘了要服解藥。


北美真的是很乾燥,剛出國的人多會開始流鼻血,本來我以為多倫多靠五大湖區有湖水調節應該不至於,結果並不是,該有的嘴唇均裂,皮膚乾燥,睡醒喉嚨如枯井一般乾涸等等的一樣都少不了,雖然這樣的氣候特質出現在夏天我是沒什麼意見,還頗能享受漫步陽光下一滴汗也不曾流的舒服自在,不過這換季的當口可就不敢領教。


魚與熊掌不可兼得,又要夏天不流汗,又要冬天不搔癢實在是太奢求了。想想那次「癢的不得了事件」發生也沒幾天,這禮拜先是下雨,然後又下了場莫名其妙的雪(現在才十月耶),今天補償似的放了個大晴天,管理多倫多天氣的神應該只是一個愛鬧脾氣的孩子吧,我是這樣想著的。

 

<我愛碎碎唸>

要適應一個新環境首要適應新天氣,久而久之我也能習慣了,現在的希求就只剩一個,只要不是暴風雪,什麼都好說!(Sigh...Hope is still hope.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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