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如果我不是獨自出門, 是不會帶鑰匙的, 這應該很好理解, 因為我的鑰匙挖啦挖啦的一大包¸ 要放在口袋裡不太可能, 而且如果只是為了出去散個步帶手提包, 也不太符合我的風格, 搬到新家不過一個禮拜, 每次出去都恰恰有個隨扈跟著我(其實就是傑克), 我都還沒自己開過門咧, 唉… 問題就出在這裡.

今天下午想說閒來無事, 煮個雞湯扮賢慧吧, 從冰箱翻出的所有的材料, 獨獨缺少一塊薑, 呵, 這有什麼難的呢, 新家最大的好處就是生活便利, 樓下就有間韓國超市, 事不宜遲, 趕快梳一梳我的一頭亂髮, 抓了一把零錢還有那串跟我不熟的鑰匙, 我就出門了, 五分鐘就回來, 呵呵, 很快就有熱熱的雞湯可以喝了.順便慰勞自己這幾天的辛苦( 經痛不是病, 痛起來要人命).

沒一會兒, 我又重新出現在我家大門, 我的動作果然很快, 待會一進門我就要看時間, 一定要再次驗證新家的便利程度. 我的心還驕傲的唱著歌呢, 啦啦啦~ 我是個有效率的主婦. 但是… 奇怪了, 手中的鑰匙已經轉動了半分鐘了, 怎麼門沒有應聲而開呢? 我遺惑的看了一下, 沒錯, 就是這一把啊, 怎麼打不開呢, 我整個人開始慌了, 拿著鑰匙的手飛快的轉動, 左轉, 右轉, 轉一圈, 轉三圈, 眼前的大門就是不動如山. 一定有什麼機關, 再試幾次就可以了, 我就抱著這樣的信念, 再試了快半個小時, 期間還要不時緊張的東張西望, 要是鄰居突然經過看到我的蠢相, 不以為我是小偷才怪.

天哪! 要是我忘了要鑰匙被鎖在門外就算了, 我明明就有帶啊, 太不公平了, 我幾乎就要流下不甘心的淚水, 一方面也是我肚子餓了啦, 中午還沒吃飯耶, 瞧瞧現在我的拉哩拉塌的扮相, 沒帶手機, 身上的零錢連買個漢堡都不夠, 傑克還要五個小時才會回來, 想到這裡, 我開始自憐了起來, 但是除了去找公共電話打給傑克催促他趕快回家以外, 能做的也只有等待了.

傑克趕回家的時候, 我已經氣若游絲, 渾身只剩下扒飯的力氣了, 待我吃飽喝足, 趕緊把我的鑰匙拿給傑克看看是不是哪裡不對勁, 傑克胡疑的看了半天,說道「奇怪了, 跟我的一模一樣啊… 」 接著他又像想到什麼的大叫「你那時聽到門鎖開的聲音, 是不是就馬上把手放開去轉門把」「對啊, 不然要怎麼開啊?」「不行啦! 這裡的門是要兩手一起開的, 就算聽到門鎖開了的聲音, 右手也不能放開, 要趕快用左手去轉門把」

ㄘㄟˊ… 誰會知道這種事情啊~ 加拿大人們行行好, 不要在整我們這些新移民了好嗎?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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